含光校区教室管理办法
为促进学风建设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,进一步做好含光校区学生服务工作,含光校区教学楼所有教室为流动教室,对校区所有学生开放。为加强教室管理,优化学习环境,保证教室资源合理规范使用,特制定以下办法:
1.含光校区流动教室开放时间:8:00—23:00
2.教室仅供我校在籍学生使用,禁止校外人员使用。
3.所有教室不得以任何方式占座。如发现占座情况,工作人员有权对占座物品进行清除,并集中放至自习室规定的地方,占座者自行领取(占座物品丢失者,责任自负),若七日内占座物品无人认领,含光校区管理处将按废弃物处理。
4.学生进入教室应自觉维护教室秩序,保持室内安静。如需交流、接打电话等请到室外,以免影响他人学习。
5.保持室内整洁,禁止在室内进食,离开时请自行清理桌面物品并将垃圾带出教室。
6. 爱护公共财产,不准随意挪动教室桌椅板凳位置,损坏照价赔偿。
以上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含光校区管理处
2023年6月20日